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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08城市综合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实施“城市夜景观工程”

  1、建设理念。以“魅力葫芦岛、浪漫滨海城”为主题,以浪漫、休闲、清新、淡雅为基本风格,以蓝、白、黄、红为主要色调,以中国传统文化、海洋文化、葫芦岛地方文化等为文化内涵,以绿色节能、环保低耗为总要求,本着总体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运作、有序合理推进的原则,全面提升城市夜景观水平。

  2、建设范围。以城市主轴线、风景区、重点桥梁、重点水系、重点广场和具有视觉冲击作用的主要建筑物为亮化重点,作为首期建设范围。

  3、建设和资金投入方式。总的原则是以市财政投入为主,区财政和产权单位投入为辅,按投资渠道,谁投资谁建设,并负责管护与运行费用。

  4、新建的建筑物亮化设施要与该建筑物同时设计施工和交付启用。

  三、工作职责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连山区、龙港区政府,要按属地管理和职责范围相结合的原则,以属地为主,搞好城市综合管理年各项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加强对客、货运输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公路的卫生整治和保洁工作;市建委牵头,工商、公安、交通、商业、卫生等部门配合,负责整治各类市场;市公安局牵头,交通、建委、劳动、民政、工商、残联、环保等部门和连山、龙港区政府配合,负责交通秩序整治;市建委、连山区和龙港区按职责范围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治理、市政与绿化设施管护和规范物业行业管理;市卫生局负责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公安、文化、工商、建委等部门配合,负责对扬尘、噪声、烟尘排放污染的整治;市行政审批办牵头,环保、消防、规划、商业、公安、卫生、文化、国土、安监、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协调和衔接,执行《关于加强市区内与民生关联项目行政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葫政办发〔2007〕118号)文件精神,严格市区内与民生关联项目行政审批和管理。市建委牵头,财政、规划、电业、公安、连山和龙港两区参加,负责实施“夜景观工程”;市广电局、市日报社负责宣传和媒体监督工作。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城市综合管理年活动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
  孙兆林  市长

  副总指挥:
  刘宁绥  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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