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组织部署(6月25日前)。各县(市)区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对驻葫中省直及市直各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2、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6月26日-6月30日)。召开专项检查活动新闻发布会。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组织用人单位对存在问题自查自纠。

  3、突出重点,开展检查阶段(7月1日-7月25日)。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牵头,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工资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4、督促整改,总结提高阶段(7月26日-8月5日)。各县(市)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跟踪落实,依法处理,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问题。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全市专项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取缔各类无照经营的非法用工主体;工会、妇联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维护职工、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开展《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力求取得明显实效。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树立一批好的典型,对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要予以曝光。检查期间,省、市督察组将对各县(市)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请各县(市)区于近日将本地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7月23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8月2日报送工作总结。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158097、3150562、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