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于2008年7月30日开工,2009年7月1日完工。其中:征地动迁工作、路改及桥涵配套工程,拟定于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路面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建设,拟定于2009年7月1日前完成。
4、工程概算
本工程建设投资概算7492.53万元,其中工程投资4691.7万元,拆动迁投资2800.8万元。
5、资金来源
工程投资来源为省养路费投资和地方自筹两部分。其中省养路费投资2524万元,地方自筹4968.53万元。
三、工程责任分工
1、工程设计
施工图设计工作由市交通部门负责,市规划局给予指导配合,2008年7月15日前完成。
2、沿线拆动迁
沿线拆动迁工作由市建委负责,龙港区政府配合,2008年8月20日前完成。
3、土地征占
工程涉及的土地征占及有关手续办理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龙港区政府配合,2008年8月20日前完成。
4、林木征占
整体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涉及林业部门管辖范围的由市林业局负责,涉及城建绿化的由市建委负责,龙港区政府配合,2008年7月30日前完成。涉及树木移栽工作由市建委负责。
5、工程规划
由市规划局负责提前做好规划,并对市区段道路工程设计提出指导意见。
6、工程建设
滨海公路市区段全线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的施工建设由市滨海公路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道路绿化由市建委负责。路基及桥涵配套工程确保于2008年12月15日前完成,路面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建设确保于2009年7月1日前完成。
7、资金筹措
工程所需的地方配套资金及资金的拨付管理由市财政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分工负责
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滨海公路市区段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最大的精力、最大限度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滨海公路建设中,不折不扣地按时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各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同志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亲自参与到滨海公路的建设中来,要树立特事特办的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决不允许推诿、等待、观望,坐失良机。
2、统筹安排,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