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葫芦岛市滨海公路市区段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葫芦岛市滨海公路市区段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葫政办发〔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滨海公路市区段建设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八日

  葫芦岛市滨海公路市区段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6月1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加快我市滨海公路市区段(即龙回头至市供销社段)建设步伐,确保滨海公路工程建设圆满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程重要性

  滨海公路市区段是我市滨海公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6月19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市长孙兆林明确指出,滨海公路建设对于我市来讲,是扩大全面开放的先导工程;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增长工程;是实施城乡统筹的联动工程。不仅是葫芦岛市政府的“一号工程”、也是“一把手工程”。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滨海公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加快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实施滨海公路市区段建设,确保我市滨海公路2009年9月1日全线建成通车。

  二、工程概况

  1、工程量

  滨海公路市区段起点位于龙回头,终点位于市供销社(龙程街与茨齐路交叉口处),全长8.76公里。全线共建桥梁84.6米/3座,涵洞9道,路基土石方总量约27万立,排水设施5500延长米,设置路灯168根,铺设人行道19400平方米。工程需征用土地约192亩,涉及五个部门,其中:部队用地约98亩(海军基地96亩、313医院2亩),兴城林业局约32亩,东窑村约47亩,市土地储备中心约15亩。涉及地上物拆迁的有部队光缆、电力和通讯杆、鱼塘、果园等。

  2、建设标准

  全线总体不低于二级公路标准。其中:龙回头至313医院段4.2公里为一级公路标准(宽21.5米);313医院至海军基地大门段2.85公里与报晓园至市供销社段0.41公里利用原城市道路;海军基地大门至报晓园段1.3公里为二级公路标准(宽15米)。路线排水方式以暗排水为主,路缘石外侧铺设2米宽人行道并设置照明系统。

  3、建设时间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