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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

  5.向省文明委提交申报参评报告,并加强与省文明城市指标考核单位的汇报、交流与沟通,积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争取更多指导和支持。 
  第二阶段:分工负责,划片包干,全面实施创建(5月-6月)
  1.各地、各单位根据市文明城市创建各阶段工作安排,健全组织、调整机构、研究措施、完善计划、细化方案。“一把手”亲自挂帅,领导班子划片包干,责任到人,逐项抓好落实,定期、定时、定人组织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杜绝创建盲点。
  2.市创建工作班子加强督导检查,对创建工作进行暗访和抽查,组织全市模拟检查,分期、分区针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老差小区等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狠抓任务落实,不留死角和空白点。
  3.市、区两级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的提案、议案。
  4.市相关责任部门要协调有关方面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使公益性广告的数量≥广告总数的20%。
  5.市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文明机关、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评选、十佳服务窗口和百佳服务标兵评选、创建活动沙龙、创建服务周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化节、邻里文化节,点线面结合,重点突破,提高机关、社区和“窗口”行业、执法部门的服务水平,全面推动创建工作提档升级。
  第三阶段: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做好省级文明城市迎检准备(7月)
  1.市创建工作班子、责任部门、有关县(市)区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逐项打分,自查、自纠,逐步消除扣分项目,做好省级文明城市迎检、复核确认工作。
  2.市文明办、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从上至下将2006年以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按类别、专业、年份,征调收集、归档立卷,以备考核检查。
  3.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模拟检查,请市四套班子领导检查指导,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并组织市民群众代表参与,推进创建工作上水平。
  4.市各有关行业、部门,积极与省对口专业部门联系和沟通,请示汇报,邀请省有关部门来徐作现场指导和检查,抓紧时间查漏补缺,全面达标,确保通过省级文明城市复核确认。
  5.向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媒体推介徐州创建文明城市纪实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事迹,鼓舞士气,宣传徐州,扩大影响,争取支持。
  第四阶段:再接再厉,攻坚克难,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测评考核(8月-10月)
  1.继续抓好城乡结合部、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地、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的创建长效工作,开展互评互查,找差纠错,以活动促达标,提高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2.坚持典型引路,选树一大批精神文明创建典型,组织报告会、座谈会、现场观摩交流会等,利用新闻媒体和各地各单位的板报、画廊、宣传栏等阵地,在全社会开展向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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