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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

  2.进一步加强公共设施建设。以“一区一圈、两湖两山、三房四河、五路六园”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新城建设、山水亮丽、环境提升、公共文化、道路畅通和商贸繁荣”六大类建设工程。同时设有无障碍、排水等设施,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3.进一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交通道路、市容环境、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户外广告、集贸市场等的整治。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路灯无破损。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60%。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车辆停靠安全规范;交通事故死亡率<8人/万车,交通秩序管理良好。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盯人拉客、乱贴小广告现象;集贸市场经营有序,无涨市,卫生状况良好。
  4.进一步改善医疗与公共卫生设施。积极发展面向贫困家庭的爱心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95%;居民对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80%。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五病”调离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市政供水系统管理规范,落实卫生许可证制度。
  5.进一步提高人口与生活质量。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实施 “六有”目标,增强改善民生的普惠性。“学有所教”,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关服务性收费项目,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补助,加大对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完成学业的资助力度,扩大残疾儿童接受基础教育的机会。“劳有所得”,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确保新增城镇就业7.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万人。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制度,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及时合理地得到劳动报酬。“病有所医”,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救助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力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率达9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老有所养”,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保障水平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对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给予低保补助;加快城乡养老设施建设,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住有所居”,年内开工建设5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和120万平方米的限价定销商品房。积极探索政府回购“二手房”等创新模式,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市住房困难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努力使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买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贫有所济”,年内争取再募集4000万元以上的慈善资金,并通过三年的积累,建立现款1.5亿元规模的慈善基金,形成滚动发展的良性机制,不断强化对弱势群体的慈善救助。继续为人民群众办好9类实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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