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
(徐委发〔2008〕14号 2008年5月27日)
为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创建目标任务,根据中央、省文明委有关要求和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整体部署,着重就2008年我市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 “以民为先、服务群众”,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徐州”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创建目标
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经济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通过今年的创建活动,确保主城区及沛县、丰县、新沂、邳州四县(市)通过省级文明城市的复核确认,力争主城区实现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测评考核。
三、工作任务
(一)着力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实施《文明徐州人形象塑造推动计划纲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新时期徐州精神,抓住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徐州解放60周年、北京奥运会、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等契机,开展以“爱心飞扬在彭城” 、“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 四百”(百对共建促文明、百家行业讲礼仪、百名志愿者助弱残、百场电影进社区)促“四德”等为主题的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力争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8%;市民种绿、护绿活动参与率≥70%;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90%。
2.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广《 未成年公民道德养成的可操作性研究》试验成果,举办“首届中国(徐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论坛”。组织“学生成长导师制、学生成长伙伴制”成果展示活动和“文明礼仪伴我行”、“多彩年华、快乐假日”等体验和礼仪教育活动,规范未成年人礼仪养成;筹建徐州市未成年人校外综合社会实践基地和校外活动场所,充分发挥阵地育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