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百万农民脱贫攻坚工程的意见
(徐委发〔2008〕24号 2008年9月9日)
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是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徐州市作为苏北人口大市,绝对贫困人口多、比重大,按照国际上比较公认的标准,目前全市还有35. 99万户、99. 19万人的农村贫困人口,分别占农村总户数和总人口的19.6%和15.0%,实施脱贫攻坚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意见》(苏发〔2008〕12号),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的战略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徐州市百万农民脱贫攻坚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和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作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多策并举,合力推进、务求实效,采取发展生产、扩大就业、提高保障水平等办法,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按照“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发动群众、艰苦奋斗,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村推进、帮扶到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力争经过4年的努力,到2011年全市贫困人口人均年收入基本达到2500元。
具体目标:(1)农民收入目标。通过有针对性帮扶措施的落实,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至少有一名劳动力转移就业或有一个致富项目,基本实现增收脱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力争实现脱贫目标。(2)经济薄弱村发展目标。农村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219个经济薄弱村逐步达到有“双强”班子、有科学规划、有高效农田、有特色产业、有配套设施、有保障机制、有整洁村容、有文明新风的“八有”目标;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3)时序进度目标。鼓楼区、云龙区、九里区、金山桥开发区2009年实现脱贫目标,沛县、铜山县、邳州市、贾汪区2010年实现脱贫目标,新沂市、丰县、唯宁县2011年实现脱贫目标。
三、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