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内容包括:一是检查印刷通知联,看印制企业是否按税务机关通知安排印制;二是检查上一年度印制发票票样,看是否符合印制要求;三是检查上一年度提货联,看发票交接是否符合要求;四是检查发票防伪用品情况,看领用、保管、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五是检查设备、仓库等硬件设施,看下一年度生产能力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六是省局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情况。
2.日常监管
发票印制企业日常监管实行属地管理。江西龙光印刷有限公司、江西新佳达印刷有限公司、江西昌龙票证印刷有限公司、江西昌和特种票证有限公司等4户发票印制企业由省局实施日常监管,其他发票印制企业暂由省局委托其所在的设区市局实施日常监管。
二、规范普通发票印制
发票印制的申请、批转、通知生产、发票领回等通过《江西省国税系统印制普通发票申请表》逐级流转。《申请表》共5联:第1联印刷通知联,第2联省局征管处留存,第3联提货联,第4联设区市国税局留存,第5联主管国税机关留存。
(一)通用发票印制
1.省局、各设区市局根据发票库存量及用票进度,确定需印制发票的种类及数量,编好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每一种发票填写一份《申请表》,《申请表》第1联印刷通知联及发票票样下达给印制企业。
2.发票印制企业根据《申请表》印刷通知联上载明的发票名称、种类、联次、印制数量、起止号码及所附票样印制发票,自通知之日起20日内印制完毕。省局、各设区市局凭《申请表》提货联提取印制完成的发票。
(二)衔头发票印制
1.企业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印制衔头发票: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独立核算,财务会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近两年未发现有偷骗税和发票违法行为;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电脑平板发票年用量1万份以上或卷筒发票年用量1000卷以上。
2.主管国税机关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申请要及时审批,按照《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全省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发票号码、发票种类及其适用范围的通知》(赣国税发[2004]267号)规定确定发票名称,并合理确定每次印制数量,要求电脑平板发票每次印制数量不少于5000份,卷筒发票每次印制数量不少于600卷,同时填写《江西省国税系统印制普通发票申请表》,与发票票样一同报设区市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