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和谐国税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大力构建江西国税和谐文化体系。省局将按照系统工程管理的方式,把“江西国税和谐文化”作为一项工程进行研究开发。一是制定和谐文化建设发展规划。按照文化建设的客观规律,确定和谐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及考核办法等,将发展规划作为开展和谐文化建设的行动指南,指导和谐文化建设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二是制定《江西省国税系统和谐文化体系纲要》。重点阐明国税机关的共同愿景、税务精神、职业道德、和谐理念以及国税人员的道德、行为规范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三是编写和谐文化建设读本。以现代语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谐内容进行解读,对道德、行为规范追根溯源进行诠释,帮助全体国税人员加深理解,增强认同感和遵守的自觉性。同时,省局将就和谐文化建设开展全员培训。
  (三)积极实践江西国税和谐文化。一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目前中央正在一些地方、单位进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计划试点工作结束后将适时全面推开。我们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展好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推进和谐文化建设。二是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今年下半年,中央将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我们要按照中央部署,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开展纪念活动,引导广大国税人员以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为动力,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丰富和完善和谐理念、和谐精神,使和谐文化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和谐文化创建活动。开展创建和谐机关、和谐家庭等活动,与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吸引全员参与,大力宣传自觉实践和谐文化的先进典型,掀起和谐文化建设的高潮。
  四、规范税收执法,实现税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规范税收执法,是国税系统“以内促外、共建和谐”的重要内容。必须深化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努力实现税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实现税收与经济社会的和谐是和谐国税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税收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全面落实税收政策。要自觉服从服务于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执行扶持灾后恢复生产、鼓励自主创新、支持企业改制、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等税收政策,增强我省经济发展后劲;用足用好支持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就业再就业、新农村建设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政策,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依法大力组织税收收入。要继续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税源监控、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四位一体”税源管理机制,强化税源管理,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使经济发展的成果及时体现到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上来,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提供可靠的财力支撑。三是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要深入宣传国税机关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严肃性的重要意义,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理解和支持国税工作,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