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和谐国税建设,必须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人是和谐国税建设的决定性因素,以人为本是和谐国税建设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要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大力发展和谐国税文化,不断提高国税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业务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不断增强国税人员的幸福感。
--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是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要求。国税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税事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必须统筹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统筹税收与社会共同发展,统筹依法治税与优质服务均衡发展,统筹国税事业与人员素质全面发展,在推动科学发展中建设和谐国税,在建设和谐国税中实现科学发展。
--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推进和谐国税建设,要实现执法理念、执法程序、执法手段、执法服务和执法形象高度统一,保证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良性循环中,做到科学行政、依法行政。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创新发展和谐。改革创新是推进和谐国税建设的不竭动力和有效途径。坚持改革创新,就是要用新的眼光审视形势任务,用新的理念谋划发展思路,用新的思维研究整体布局,用新的举措构建和谐局面,在深入实践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税收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制度和手段创新。
--必须坚持共建共享。推进和谐国税建设,必须动员全体国税人员共同参与,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首创精神。既要坚持求真务实,为国税干部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使国税人员共同享受发展成果;更要以促进改善民生为己任,为改善民生提供财力保障和政策服务,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三、建设和谐文化,筑牢思想道德基础
建设和发展江西国税和谐文化,是推进和谐国税建设的核心战略和基础工作。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税务职业道德水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全体国税人员的思想道德基础。
(一)正确认识江西国税和谐文化的基本定位。江西国税和谐文化是全省国税系统围绕和谐国税建设所形成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等的总和,是一种从属于税务文化但又自成体系、结构缜密、特色鲜明的税务文化子系统。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正确认识其定位:一是明确目的。构建和谐国税,既要重视“硬件”建设,更要突出“软件”建设,打造强大的精神支柱,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无论是税收与经济的和谐、税收与社会的和谐、国税机关内部的和谐还是每个国税人员的心理和谐,都离不开和谐文化的支撑。没有和谐文化,就没有建设和谐国税的思想根基,也就不可能有建设和谐国税的实践追求。因此,全面推进和谐国税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做到高屋建瓴,把建设和发展和谐国税文化作为治本之策、成事之基,大力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塑造和谐心态,在全系统形成人人崇尚和谐、维护和谐、追求和谐的良好氛围。二是把握内涵。从文化概念来看,税务文化相对于中华文化的大系统而言,是一种处于从属地位的行业文化,它由物态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四个要素构成。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文化则是从属于税务文化的子系统,侧重于税务文化四要素中的精神与行为层面,是对税务文化建设的个性创造、特色创新,也是税务文化建设的深化和升华。三是理清层次。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文化,是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以税务职业道德为主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的“金字塔式”构架。即:基础层是符合中华优秀传统的个人道德、行为规范;中间层是体现国税工作特色的职业道德准则;最高层是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为灵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