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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主城区城市建设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范围:普洱市主城区(东起磨思路,西至思茅河沿岸,南起信房水库,北至三家村)。

  内容:所有在建、竣工项目在土地、规划、建设、水利、环保、企业、房地产管理、市容市貌等方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重点:普洱市主城区世纪广场周围、北部新城区、东南片区、思茅河两岸规划控制区域、南部老昆洛路至信房水库沿线、普洱路两侧、磨思路城区段、思亭路、思小路刀官寨收费站道路两侧,主要拆除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内的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含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查处规划区内未经审批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含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城市道路两旁车辆乱停、乱放等脏乱差行为,清理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水法》、《环境保护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确定政策、组织实施、工作程序等方面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

  (二)坚持条块结合的原则。此次执法检查由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区建设局等单位作为法律责任主体,市直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按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三)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按照集中检查,统一行动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相应的执法主体,依法进行查处。

  (四)坚持惩教结合的原则。对违法建设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情节较轻的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四、违法种类和处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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