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全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普政发〔2008〕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2007年,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进程中,全市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不怕流血牺牲,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进行坚决斗争,用感人的事迹,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唐明跃等4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人员及其亲属,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奋发进取,努力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普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弘扬社会正气,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力度宣传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英勇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普洱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07年度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00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2007年度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一)黄忠祥 宁洱县宁洱镇新塘村村民
黄俊松 宁洱县宁洱镇新塘村村民
颁发奖金各6千元
(二)王学康 镇沅县昌宏实业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工人
吴彩华 镇沅县昌宏实业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工人
颁发奖金王学康5千元、吴彩华4千元
二、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唐明跃 云南金孔雀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普洱运输分公司
颁发奖金8千元
金玉向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回梓街派出所协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