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县区和单位的决定
(普政发〔2008〕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07年,普洱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团结协作、精心组织,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市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在宁洱“6·3”地震发生后,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履职到位,确保了抗震救灾食品安全。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部委号48号)精神及全市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综合评比结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以下县(区)及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等奖4名:澜沧县、镇沅县,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
二等奖6名:思茅区、西盟县、宁洱县,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