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07]93号文件精神确保如期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任务的通知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食品安全
  1.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加强农业环境质量监测与管理,建立产地监控和评价机制,监控农产品产地安全变化动态,初步掌握重点区域的农业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实施农业环境污染防治,完善食品安全质量抽查制度,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并整合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初步建立协调统一、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提高食品检验能力;大力发展快速检测技术和普及推广快速检测设备,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各县(市、区)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做到农残、甲醛等常规性检测不出县,市级配备1台快速检测车,大力提升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同时鼓励和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促进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化。
  2.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和评估机制。建立德州市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形成市、县两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要素直报网络;建立食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和市级食品安全基础信息共享系统,逐步实现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条件和产品质量的电子监管,企业信息数据库入库率达到90%以上,政府监管信息共享率100%,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分类、筛选、综合分析、监测,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发布;逐步建立完善全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机制,研究食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严重性,以及危害发生的概率;划分食品的风险等级,对重点风险品种进行追踪,开展风险评估评价及风险预警,为政府食品安全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准确依据。
  3.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监管盲点、难点的整治力度;重点开展高风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水平;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有效遏制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村(点)建设;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信息网和现代流通网,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探索农村小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有效监管模式,完善对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馆的监管机制,建立农村家庭宴席卫生指导制度。完善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传统集会及商品展销交易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止和及时处置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加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规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与预警机制,畅通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与通报渠道;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应急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以及培训演练基地、现场处置能力建设,建立食品安全快速应急反应联动机制,提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检测技术支撑系统、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