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的通知
(德政办字〔2008〕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水文工作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水资源管理保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服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7〕60号)、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建议德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的函》(鲁水人字〔2008〕28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德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实行省水利厅和德州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体制,增挂“德州市水文局”牌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关系
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后,德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挂“德州市水文局”牌子,原人、财、物管理渠道不变;党团组织关系实行属地化管理;参加全市涉农方面的有关工作会议;按市直部门单列发文户头;对在水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职责任务
(一)为全市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提供水文信息服务。作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承担全市河流、水库、闸坝的降水、水位、流量等水文信息的监测,为防汛提供实时水文信息和预测预报及调度方案建议,为抗旱减灾提供墒情监测和旱情分析预测等服务,为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
(二)为全市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主要承担全市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动态监测,入河排污口、重点水功能区及主要供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编印《德州市水资源公报》、《德州市水资源动态简报》、《德州市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通报》、《德州市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德州市地下水动态》;负责全市水资源总量调查评价、可供水量测算、水长期供需平衡分析等工作,为全市的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三)为全市的水土保持提供技术支撑。德州水土保持监测站已经设在水文局,主要承担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的技术性工作,负责监测流域的水土流失测算、水土侵蚀分析、水土保持规划方案编制等工作,为全市的水土资源保护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