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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8〕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口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的意见
(市人口计生委 市民政局 市卫生局市公安局 市工商局
 市教育局 市统计局 二○○八年八月四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鲁发〔2007〕9号),实现部门间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社会事务管理和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水平,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要求,现就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的重要性
  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大力加强部门信息化建设,建立了比较系统完善的网络体系,在促进工作、辅助决策、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撑。但由于部门间信息网络互相孤立,信息资源缺乏整合,致使信息利用率较低。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卫生、工商、统计、教育等部门都掌握大量人口信息资源,建立互联互通、互惠互利的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制度,对于整合部门人口信息资源,提高人口信息资源利用率,推进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尤其是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拓宽人口信息采集渠道,搭建人口信息资源交换平台,确保共享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断提高共享资源的使用效益。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整合部门信息资源,建立覆盖全市互联互通、运转高效、协调有力的人口信息资源共享网络,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和综合决策能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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