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域锅炉供热采暖和各类方式的分散供热采暖实行属地管理,由德城区、德州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别负责。市建委、监察局、房管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做好三区的供热采暖工作。各区域燃煤锅炉,要确保在11月15日前完成设备检修并储备用煤。严禁各小区擅自提高采暖价格,成本价格与物价部门核定价格的差额,原则上由各小区的原产权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对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原产权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商,监察部门要追究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房管局牵头,监察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联合制定,并于10月15日前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对没有管理单位又确实困难的,三区财政应给于一定的补贴。市公用事业局要督促帮助德州中燃和德州经济开发区天然气公司积极协调气源,保障冬季燃气供暖。
(四)成立德州市城市供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和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督促检查、日常调度等具体事宜。市城市供暖工作领导小组要尽快组织金融机构与供热企业对接,研究落实企业贷款问题;市发改委、经委、服务业发展局等部门要积极与供热企业搞好衔接,研究煤炭购买渠道,理顺全市煤炭市场秩序,保障冬季采暖煤炭供应。物价部门要加强全市冬季煤炭市场的监控工作,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的行为。德州供电公司保障采暖供电;城管执法、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对冬季运煤车辆提供交通方便。
(五)充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德州日报社、市电视台、电台等媒体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解释当前供热企业存在的困难,调整价格的必然性和政府财税等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政策,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争取群众理解,维护社会稳定。
(六)建立冬季供热应急预警保障机制。一是各热电企业和工业用户要做好充分准备,在关键时刻要压工业保民用,甚至压电、停电保证居民冬季采暖。二是各供热企业要建立供热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做到人员队伍、机器设备、技术方案三到位。加快模拟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处理事故,坚决防止长时间大面积停热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三是各供热企业要自觉服从市政府的调度,顾全大局,遇有问题要及时报告,严禁擅自停供和降低供热标准,对失职引发事端的,要追究企业和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三、各县(市)切实做好居民供热采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