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消防安全。逐步改善消防装备,提高全市火灾消防能力。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隐患排查工作和举报奖励制度,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区域火灾隐患整治,落实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乡抵御火灾的能力。2010年,全市城市火灾报警联网系统覆盖率达到100%,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率、整改率达到100%,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培训率达到100%;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确保畅通,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完好,高楼灭火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
9、特种设备安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特种设备动态长效监管机制,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体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继续坚持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检验等全过程安全监察。继续开展锅炉、电梯、超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厂(场)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认真落实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制度,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10、水利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防汛责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11、农机安全: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和机手。加快农机安全技术装备和信息网络建设,改善农机监管手段和装备设施,全面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实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12、城市燃气安全:推广工业、民用燃气报警器和民用安全型燃具的使用,消除用户用气隐患,降低用气事故发生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燃气管线占压现象。
13、其他行业安全。水上交通、电力、旅游、教育等行业要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载体,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建立危险源监控体系,加强隐患综合治理
建立市、县两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和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制定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跟踪、监控机制,对重点行业与领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重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燃气管道、重点路段、地下设施、出租闲置厂房以及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五)加强企业安全监管,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
严把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关,依法整顿或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中小企业征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逐步试行和推广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鼓励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服务。加快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条件差的工艺和设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制止危及安全生产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监管队伍的建立和管理,各类企业必须落实安监部门的人员、经费、装备。在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中推广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解决安全生产投入问题。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标准的搜集工作,分阶段、分行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信息库。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培养,提高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业务和创新能力,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2007年非煤矿山、机械制造行业完成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2008年危险化学品行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2010年全市各行业全面推行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