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旬邑县2008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代赈〔2008〕816号)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
咸发改[2008]334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旬邑县2008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同意对旬邑县2个乡镇2个村49户、206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采取集中方式安置。其中:太村镇后堡子村34户、141人,搬迁到本村规划新村集中安置;马栏镇金盆村15户、65人,搬迁到本村规划新村集中安置。
二、工程建设规模
1、住房建设:新建群众住宅3140平方米,人均15平方米。
2、供水工程。新建人饮工程2处,铺设管网1.2公里,新打压水井15座。其中:后堡子村铺设管网1.2公里,金盆村新打压水井15座。
3、供电工程。架设0.4KV供电线路1.8公里。其中后堡子村0.8公里,金盆村1公里。
4、道路工程。新建四级砂石路2.5公里。其中后堡子村1.5公里,金盆村1公里。
5、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复垦1处45亩。
6、场地平整。平整土地27亩。其中后堡子村19亩,金盆村8亩。
7、沼气池建设。后堡子村修建沼气池34座。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170万元,其中:群众住房建设110万元,供水工程7万元,基本农田建设8万元,供电工程9万元,道路工程25万元,沼气池建设5万元,场地平整6万元。
所需资金由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补助100万元,其余资金由市、县配套及群众自筹、投劳解决。其中国家补助资金中,用于搬迁群众住房建设48万元,沼气池建设3万元,供水工程7万元,基本农田建设6万元,供电工程9万元,道路工程23万元,场地平整4万元。
四、脱贫致富方案
原则同意方案中的脱贫致富规划。请进一步对规划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对搬迁群众的技能培训和指导,抓好规划项目的实施,使搬迁群众尽快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请据此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单项工程设计按《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审批,待计划下达后实施。
二○○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