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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8年农药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3.开展宣传帮扶活动。切实从消费者和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在强化市场监督的同时,对优秀企业、优质产品开展宣传帮扶活动,积极推进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加强技术培训,广泛宣传科学、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农民使用农药的整体水平,提高农药的使用效率;探索建立从农药来源、使用时间和方法、产地监测、农产品去向等全过程、可追溯的监控档案,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对于举报以及媒体披露的案件要组织明查暗防,对于大案要案要联合公安、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进行坚决查处,对日常监管和市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和问题企业输入联动系统,进行重点监管,形成打击假劣农药的联动机制。
  5.建立并完善农药经营准入制度、农民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培训制度、农药质量及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结果公布制度和农药管理部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素质,使全省农药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省农药管理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省厅成立了以战树毅厅长为组长,李占祥副巡视员为副组长,省厅药检所、法规处、市场信息处、财务处、植保站、环保站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山东省农药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山东省农药管理年活动工作小组,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把农药管理年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奥运年辖区内农产品质量不出问题,农药市场不出问题。
  (二)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全国2008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针对农业生物灾害突发性和时效性的特点,全力构建农药应急管理体系;要健全完善各种预案,强化应急反应机制,规范工作程序;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农药管理上升为政府行为,明确各部门的职责,高效协作,形成快速反应、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药管理机制。
  (三)落实属地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明确责任,强化机制保障,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管理与联系,实行厅领导、省农药检定所与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具体见附件)。各地要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落实责任追究。要将农药市场监管尤其是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的监管工作抓好,各市农业部门也要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实行联系制度,每个生产企业都要有农业部门的联系人,督促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和标签管理规定,签订不生产甲胺磷等高毒农药承诺书。各县市农业部门有关领导和农药执法人员要对辖区内农药经营业户实行包户到人,确保不经销甲胺磷等高毒农药。若发现经销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的经营户,要追究包户执法人员的责任,不实行包户监管的,追究农业部门主要领导责任。要按照责任目标,切实形成有督办、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的良性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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