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鲁农市信字〔2008〕9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确保奥运期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及农业部的部署,现就做好奥运期间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
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我国政治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国际关注,举国企盼。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盛会,是我国政府向全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山东作为农产品生产加工大省,承担着北京、青岛等奥运举办城市的农产品供应,同时,旅游景点众多,奥运期间将有大量国内外游客到我省游览观光。因此,奥运期间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将会严重影响我们国家的国际形象和声誉。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
(一)切实加强投入品监管。要继续深入开展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 种高毒农药行为(重点监管的农药品种名单见附件)。各地要在前期春季农资打假行动的基础上,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甲胺磷等5 种高毒农药的专项清查行动,一旦发现,立即收缴,并依法严惩,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没有销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行为。要结合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和标签管理制度,签订不生产5种高毒农药承诺书。要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将失信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检查和惩处力度。要进一步落实农药经营网点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试行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
(二)切实加强生产环节监管。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合理用药。要加强对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要尽快摸清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制度、生产档案制度、农残检测制度等,并组织人员巡查督导,严格做到制度落实,监管到位,确保基地按照无公害或绿色、有机标准进行生产。特别要严格投入品使用制度,确保基地内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确保不超范围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确保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各类标准化生产基地、认证“三品”基地、各市上报的进京农产品基地及生产企业、加工企业的生产基地,必须明确监管人员,实施生产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