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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实施意见

  (五)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全面贯彻《徐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工程项目为中心,落实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制,把好工程建设原材料、购配件质量关,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的跟踪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借助和运用高科技手段,破解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难题,开展工程建筑性能试验研究,对工程项目功能、结构、节能、消防等方案进行科学论证,有效保障工程质量的安全可靠。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类强制性标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质量水平。实行建设工程质量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大力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和质量创优,对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其退出建筑市场,对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行为严肃查处。

  (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围绕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启动一批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减少污染物排放。省级以上开发区企业全面贯彻IS014000环境质量体系标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原材料、能源和资源。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围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能源、资源和安全产品的准入许可,对能源资源消耗不符合国家规定、工艺装备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生产企业实施限期关停并转。严禁污染环境、危害安全健康的废旧物资进出徐州。

  (七)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作为质量工作的重中之重,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加大农业投人品整治力度,有效控制农兽药残留危害,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大力推动企业通过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提高食品工业整体水平。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坚决淘汰不具备生产和经营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的食品企业。加强对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完善餐饮食品卫生监管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生产和经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印制食品假包装和假标志等非法印刷品、获证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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