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日政办字〔2008〕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加强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研究和应急管理理论研究,进一步发挥技术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完善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决策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
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和综合管理等5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共62人组成,其工作职责及工作方法按《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执行,其组织联络和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应急办具体负责。
附件:1. 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
2. 市政府首批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名单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七日
附件1:
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技术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完善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决策机制,促进公共安全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建立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为确保专家组相关研究和咨询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专家资格认定、入选及专家组运行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三条 专家组的工作内容是,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主要包括:
(一)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开展或参与调查研究。
(二)受委托,对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三)为应急管理各类数据库建设提供指导。
(四)参与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