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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日政办发〔2008〕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组成部分。建立规范、完备的税收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保障。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税法普法宣传,不断完善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体系,围绕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工作,逐步营造了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涉税失信现象和偷、逃、骗、抗税等行为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干扰了公平竞争的经济税收秩序,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现就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宣传,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一)深入开展税法普法宣传。税法普法是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构建税收信用的基础。税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讲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税法宣传教育计划,积极推进税法宣传教育的常态化,形成全社会自觉学税法、守税法和关心、理解、支持税收工作的良好环境,增强全社会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维护税收信用的遵从度。
  (二)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建立完善以财税部门为信息主体、新闻媒体为保障、社会监督为支撑的公益性涉税政策和税收信用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报社、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积极支持税法政策和税收信用宣传工作,对国家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支持财源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税的先进单位、纳税信用A级企业、诚信纳税大户及涉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等,要大力宣传报道,不断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教育。注重发挥诚信纳税大户的模范示范作用,通过评选表彰“纳税先进企业”等各种有效形式,对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企业和个人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激发诚信纳税企业的自豪感和成就感,增强税收信用的社会影响力。税务、公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查处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及各种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案说法,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光荣、违法偷逃骗税可耻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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