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核查,抓紧自查自纠。各区政府、管委要组织国土资源部门,对卫星图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和使用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分清合法用地和违法用地,对违法用地面积、地类、是否符合规划、违法性质、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等要核实清楚,尽快依法做出处理,争取主动。核查工作要全面、准确、真实,处理要依法、快速、到位,不出纰漏,不留隐患,切实保证核查处理的质量。法院、检察院及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有关案件及早介入,及时掌握线索,固定证据,尽快依法做出处理。
四、严明法纪,坚决查办土地违法大案要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立案,依法依纪严肃查处。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违规供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等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按照“既查事、又查人”、“处罚到位、追究责任到位”的要求,将符合追究责任人刑事、党纪、行政责任条件和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及时向法院、检察院及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移交、移送。有关部门对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的移交、移送和申请执行的案件,要按照依法、从严、从重的原则及时处理,确保在上级检查验收时一次通过。因地方或部门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市执法检查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快速度,按时完成土地执法检查任务。按照省统一部署,2008年5月至7月为自查阶段。各区政府、管委要在7月20日前完成本区自查,写出情况汇总和分析报告,与《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和《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一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表格见工作方案,由市国土资源局另行印发);要于9月20日前完成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将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及《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区政府、管委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并做好迎接省督查和检查验收的有关准备工作。
附件:日照市应用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