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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应用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应用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8〕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关于应用遥感技术开展第八次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在我市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应用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未纳入本次卫片检查的莒县、五莲县要按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应用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加强土地规划、计划管理和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重点城市土地违法行为,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重要措施。此次检查的范围为卫星遥感监测图片反映的2007年度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变化情况(具体监测时段以卫片标注的时段为准)。认真做好此次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是对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一次重要检验,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日照市应用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强有力的工作班子,严格按照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此次应用遥感监测开展土地执法检查,涉及城市土地管理和利用的方方面面,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区政府、管委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切实按照职责要求,认真负责,靠前指挥,严格把关。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扎实工作,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在执法检查中必须严格执行政策,防止出现偏差。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处理到位,防止走过场。各区政府、管委负责卫星图片图斑的核查和问题处理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督导协调和检查验收,确保各个层次和环节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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