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徐政办发〔2008〕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促进城市交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办发〔2005〕46号和苏政办发〔2006〕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性
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加快扩张,交通拥堵、出行不便的矛盾日益突出,对城市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较大影响。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率、缓解交通拥堵的有效手段,也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国家六部委和省政府对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精神,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方针。按照“规划优先、土地配置优先、路权使用优先、政策扶持优先”和“政府投入为主”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狠抓措施落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促进公共交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党的十七大精神引领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有序竞争、政策扶持、协调发展的原则,从满足城乡居民出行的实际需要出发,切实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优化运营结构,深化行业改革,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效益,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制定有利于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把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补贴制度和补偿制度。
坚持统筹规划、远近结合。从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统筹规划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利用交通资源,既立足于解决当前城市交通中的突出问题,又着眼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和长远发展,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公共交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