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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管理工作的意见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管理工作的意见
(赣发改地区字[2008]978号 2008年7月23日)


有关设区市发改委、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发改委:

  为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促进老区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从2008年起我省以工代赈实施范围由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扩大到41个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为进一步做好扩大实施范围后的以工代赈工作,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资金和项目的扶贫效益,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建设内容

  (一)基本原则。以工代赈是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项扶持政策。以工代赈投入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集中使用、讲究实效,坚持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资金随着项目走。项目实施坚持安排一个、建成一个、见效一个,鼓励和提倡贫困地区群众根据自愿原则投工投劳,民工勤建。项目选择优先向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基础设施薄弱的贫困乡村倾斜。以工代赈投入可以通过市场引导社会投入,共同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是以工代赈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以工代赈工作的具体管理职责。

  (二)建设内容。以工代赈的建设内容是直接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密切相关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和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包括农村公路、基本农田、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小流域治理、草场建设,以及根据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工程。农村公路,主要是新建或改扩建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乡、乡(镇)至乡(镇)、乡(镇)至村公路,以及与之配套的桥、涵设施。基本农田建设,主要是指新建农田、改造中低产田而实施的平整土地、改良土壤、坡改梯整治及田间配套设施等。农田水利,主要是新建或改扩建小型、微型农田水利工程,包括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电排(灌)站建设、渠道延伸配套改造、小型蓄水工程等。人畜饮水,主要是解决贫困人口和大牲畜饮水问题而建设的水井、水池、引水渠、输水管道以及简易自来水工程。小流域治理,主要指为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沿小流域实施的河堤护砌、建坝护地、崩岗治理、造林种果种草、封禁等综合整治工程。草场建设,主要是提高载畜量、发展畜牧业而开展的草场抚育改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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