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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南京市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南京市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宁劳社薪[2006]5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市各主管局(产业集团),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部、省属驻宁企业,各有关单位:
  《南京市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经市政府批准予以公布。为贯彻落实政府工资增长意见,合理引导企业工资增长,根据我市行业特点和工资收入水平,制定了《南京市2006年分行业企业工资指导线》,现一并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南京市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根据2005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依据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及富民目标,确定我市2006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为:
  一、工资增长基准线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的10%-14%。
  二、工资增长预警线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工资增长预警线为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的16%-18%。
  三、工资增长下线
  各类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的3%-5%。
  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南京市2006年分行业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制造业
  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预警线为18%;下线为3%。
  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4%;预警线为16%;下线为5%。
  三、建筑业
  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预警线为17%;下线为4%。
  四、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预警线为17%;下线为4%。
  五、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
  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4%;预警线为16%;下线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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