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景湾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三期(40、4143、44栋)结算价格的批复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景湾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三期(40、4143、44栋)结算价格的批复
(长价房〔2008〕165号)


湖南同人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景湾小区三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报告》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建委《关于印发〈湖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消〔2003〕第1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05〕2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景湾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三期)40、41、43、44栋结算价格均价为每平方米1900元。

  二、到户结算价格根据各楼层差价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由你公司制定并报我局备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