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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中秋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的函

长沙市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中秋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的函


各区、县(市)物价局:

  中秋佳节将至,为及时掌握节日期间市场情况,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现就做好中秋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粮油价格应急监测工作。节日期间,粮油价格应急监测工作照常开展,9月13日-15日,各区、县(市)于每天中午12点前将当地市场粮油价格数据报送至邮箱。

  二、第一时间报告价格波动情况。各地要重点做好与群众生活、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加强市场巡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移动值班电话要24小时开通,一旦发生价格波动等紧急情况,要迅速向当地价格部门和我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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