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牧业厅、教育厅要继续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用10年时间为农村牧区培养2万名具有中专学历,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等生产活动的专业人才以及农村牧区经营管理能人、能工巧匠、乡村科技人员等实用型人才。
自治区科技厅要继续实施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以农牧业生产者、农民工、乡镇企业人员、农村牧区经纪人和基层管理干部等为对象,开展农牧业生产技术培训和非农就业技能培训。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本系统流通服务网络资源优势、经营人才优势和中职教育资源优势,搭建经营服务平台,参与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培养新型农牧民。
(二)加快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实用人才的培养步伐。农牧林水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牧区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苏木乡镇、嘎查村动植物栽培养殖、植物保护、动物防疫、水保水利、林业等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能力和水平。从2008年开始,自治区农牧业厅要组织好“百、千、万”防疫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力争为每个嘎查村培养一名合格的防疫技术员。科技部门要通过实施科技特派员分级培训计划,抓好乡土科技特派员的培养和配备工作。自治区科技部门每年示范培训200人的骨干队伍,指导盟市、旗县开展万余名乡土科技特派员的培训。
自治区教育厅要继续实施农村牧区教师和校长培训计划,充分利用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培训网络,2008年完成为期四年的一轮帮扶计划,从2009年开始实施为期四年的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和中小学校长任职培训、提高计划。
自治区卫生厅要实施农村牧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针对全区1330所苏木乡镇卫生院和12518所嘎查村卫生室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主业技能培训,重点培训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要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整合培训资源,组织好苏木乡镇文化人才培训;根据苏木乡镇政府所在地要建立标准化、多功能文化站的要求,抓好文化站建设,并培训适应需要的管理服务人员。要针对我区农村牧区文化艺术类人才短缺的实际情况,积极扶持一批农牧区文化专业户,给任务、给资金、给政策,制定文化专业户标准,明确扶持项目,建立联系制度。各盟市要定期组织基层文化干部培训和文艺调演活动。
(三)加大支持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完善农村牧区实用人才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和界定农村牧区实用人才的概念和内涵,结合我区实际,尽快完善适合我区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牧区实用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手段,提高评价水平。自治区农牧业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协同做好农村牧区实用人才认定、农牧民职业资格认定、农牧民技术职称评定等工作,实行免费服务;规范实用人才认证统计工作和信息库建设。自治区和盟市两级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协同人事部门每年认定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统计师和高级会计师300名左右,协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认定高级技师300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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