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长劳社发(2007)62号)
各参保单位:
我局自2007年8月1日实行社会保险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异动申报以来,现已具备一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基本条件。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10月起,对各项社会保险费(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一票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票征收社会保险费开始时间为提高办事效率,为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我局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将进行更新升级,需对系统进行数据转换。10月8日至10月11日我局各经办机构暂停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外办理各项业务,10月12日起恢复对外办理一切业务,并实行一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一票征收社会保险费帐号管理我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启用新帐户一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暂以长沙市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名义开户)。
新帐户户名:长沙市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
开户银行:长沙市商业银行荷花园支行
帐 号:800059486211020
三、参保单位缴费帐户管理1、原养老(含机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采用同一银行帐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将确认该帐号为该单位五险统一征缴的付款帐号。
2、原有多个付款帐号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将按养老(含机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帐号的顺序,确定一个付款帐号。请参保单位于每月10日前存入足额资金,以确保足额托收社会保险费,保证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3、凡采用自缴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请及时到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征缴部(市劳动保障局208房)打印《缴费通知单》,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五险统一征收帐户缴纳社会保险费。
4、新参保单位以及需变更社会保险缴费帐户户名、帐号的单位必须到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征缴部(市劳动保障局208房)签订小额借记支付合同及付款承诺书。
四、网站发布五险统一征缴工作及系统升级相关信息将在长沙劳动保障服务网(www.csldbz.gov.cn)及时发布,请参保单位及时查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