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工作的时间节点,但最迟必须在2010年底前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工作。
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一)制定完善行政权力行使责任制度。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考核制度、行政效能监察和投诉制度、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权力行使绩效评估细则等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障行政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二)建立公众评议制度。结合实际研究设计公众满意度评价系统,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形式与公众、社会形成互动,由公众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作出满意度评价,定期公开评价结果。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镇江市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孙晓南任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机要局、市委保密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公开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辖市、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与市同步推进。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五个业务工作组:
1.综合协调督查组。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监察局牵头,负责组织推进各部门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负责对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及监察监控工作;协调各小组工作。
2.权力清理规范组。由市法制办、市编办牵头,负责对部门行政权力的清理结果进行审核,对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审核(备案),对细化自由裁量权进行指导,并对权力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3.电子政务建设组。由市党政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网络整合和安全保障,对各部门软硬件的改进、应用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