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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2)时效监察监控。受理、承办、审核、批准等相关环节以及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办结时间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做到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

  (3)流程监察监控。所有行政执法事项运行流程是否优化、简化、固化,办理信息是否完整,人工报表与系统自动报表是否吻合;

  (4)行为监察监控。对适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操作行为的合理性进行监督,包括自由裁量权应用、行政执法事项网上单轨运行、权责明晰、行政相对人投诉处理等方面;

  (5)异常情况督办的跟踪监察监控。

  四、推进步骤

  (一)动员部署(2008年10月底前)。

  在全市范围内,就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提高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对开展此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公共服务理念,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政务公开意识。

  (二)权力清理、审核备案、公开(11月底前)。

  部门清理、申报(11月中旬):各部门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对本部门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部门法制处室初审,经集体讨论审定后,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其中,垂直管理部门将清理结果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审核备案、公开(11月底前):政府法制部门对各部门申报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审核确认。经核准的行政权力及其依据、流程,按规定方式,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电子政务系统软硬件平台建设与完善(2009年底前)。

  1.依托电子政务内网平台以及“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建设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研究制定《镇江市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系统建设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2.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软件平台建设(2009年9月底前)。高质量建设面向政府工作部门的全市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平台,面向社会公众的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面向市和辖市、区领导及监察部门的全市统一的监察监控平台。制定系统建设相关标准,指导各部门及各辖市、区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业务系统建设。

  3.加快推进电子监察监控系统建设(2009年底前)。独立于部门业务系统的市级电子监察平台建设采取整体规划、分阶段实施。初建阶段(2009年6月底前):完成方案设计、设备采购、视频监视施工、软件平台改进开发、对率先开展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部门实现数据交换、投入试运行和开展培训工作。完善阶段(2009年9月底前):增加数据交换部门,实现权力监控部门全覆盖,对50%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实施远程实时监察监控。巩固提升阶段(2010年12月底前);实现与所有部门的数据交换和行政权力事项加载,优化整个系统,充分履行行政监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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