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灭火救援指挥组
由市消防支队牵头,消防部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具体负责前沿灭火抢救行动。消防部队的指挥员具体负责指挥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市武警支队、驻洛部队、市建设委员会、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气象局、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公司、市燃气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和市网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
市消防支队负责了解掌握灾情,制定具体灭火救援方案,调集扑救力量;对灾害现场的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进行准确判断,指挥力量采取相应的战术措施,开展抢救人员、扑灭火灾、冷却保护和疏散物资等处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灾害评估并提供技术支持;根据作战需要和灾情变化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指挥部,为指挥部作出正确判断做好参谋工作。
灭火救援专家组负责石油、化工、建筑坍塌等灾害发生时提供相关物质数据和技术性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后果做出正确评估,做好消防部门灭火战斗的参谋工作。
洛阳市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提供灾害现场周边设施情况,调集铲车、吊车等大型机械,保证消防部门的合理破拆。
洛阳市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提供洒水车辆,做好供水准备工作。
市环保局对灾害现场的环境保护采取监测等相应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市自来水公司保障灭火、抢险救援时消防用水,确保消防用水压力、水量充足,现场供水不间断。
市供电公司根据灭火抢险工作的需要,及时对现场采取断电、送电、抢修等措施,为消防救援人员提供防触电技术。
市燃气公司根据灭火抢险工作的需要,及时对通过现场的燃气管道采取检测、关阀、断气、导流等技术性措施。
移动公司、网通公司负责为现场通讯联络提供相关设备和技术支持,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预报气象情况,特别是风力、风向等天气变化情况。
市武警支队和驻洛部队,根据市政府指挥部的部署,随时参与灭火和抢险救灾增援行动。
(2)警戒组
由市公安局负责,市交警支队、巡警支队、治安支队具体实施。负责灾害现场的安全警戒,及时疏散周边群众,保证消防抢险队伍的交通安全,积极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市交警支队、巡警支队负责交通管制和现场警戒,确保道路畅通。
市治安支队负责对灾害发生单位的人员进行管控,对疏散出的物资进行保护,及时了解登记现场相关信息,确保灭火救援安全进行。
(3)勤务保障组
由市政府牵头,负责调度扑救所需的物资,制定作战行动所需经费预算,指导增援物资的运输和调配,落实参战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和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
市财政局负责在整个灾害扑救工作中所需物资、车辆、器材供给和后续工作中所需经费的落实。
市交通局和市公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在灾害现场需要大量人力和物力时,及时调集客车、卡车等运输车辆,运送人员和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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