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布展工作的通知
(南政办〔2008〕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将于2008年11月下旬在厦门举办,组委会将邀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组团参加。为做好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南平市布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二、活动时间
2008年11月27日至30日,共4天。
三、活动地点
厦门市文化艺术中心
四、主要任务
1、负责布置主题馆南平展区(特装展位,80平方米);
2、负责招展7个以上展位(标准3×3,每个展位政府优惠价2000元);
3、协助邀请台湾等境内外投资商、采购商到会参观洽谈。
4、组织2个以上投资或交易项目签约。
五、组织机构
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平市代表团。
团 长:何三保(市政府副市长)
副团长:李 录(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建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曾一帆(市文化与出版局局长)
邱长福(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陈 健(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郑万平(市文化与出版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代表团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秘书组:设在南平市文化与出版局,主要负责布展资料和产品的收集,编印南平市文化产业招商项目和交易产品手册,经费预算,代表团的食宿安排等。
2、布展组:由南平市文化与出版局负责组织,主要负责主题馆南平展区的布馆。
3、招展组:主要负责7个标准展位的招展工作,具体是延平、邵武、武夷山、建阳、建瓯、浦城、松溪等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负责一个展位的招展工作,由南平市文化与出版局负责汇总。
4、招商组:由南平市台办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邀请台湾等境内外投资商、采购商到会参观洽谈,以及投资或交易项目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