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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2008〕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南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日

南平市新型农村合作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根据全省新农合工作会议、新农合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启动会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8〕118号)等有关于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提高新农合的科学管理水平,保障和促进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我市新农合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和方便农民受益,建立起一套与新农合制度发展相适应、与已建立的医保信息网络平台资源共享的、与医疗救助系统衔接的、较为完备和高效的市新农合信息平台系统。主要建设目标:利用医保现有网络,搭建新农合专网,方便农民就医,做到及时报销,今年内实现在各设区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今后努力实现全省范围内异地就医及时补偿报销;实现网上在线审核结算,对基金支出进行预警,实现实时监控管理,对参合信息能够及时汇总、分析,实现新农合业务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科学化,提高新农合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建设内容
  1、在现有城镇医保网络的基础上整合利用资源,将新农合信息系统和城镇医保网络共享主机、数据存储设备、网络通信线路和机房设备,以设区市为单位建设新农合的分中心平台。
  2、分中心平台网络向下辐射,通过县级网络节点覆盖辖区所有新农合医疗定点机构、县级新农合管理中心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3、各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开发接口程序,参合农民的就诊费用信息可直接从医疗机构局域网络导出并发送至新农合信息平台。
  4、在设区市分中心平台上部署新农合信息管理软件,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置管理权限和工作参数,为辖区内新农合的结算、报销提供操作平台,并建立与医疗救助相衔接的管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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