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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2、加强农家书屋的资金管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将根据年度实施方案,直接下达至各县(市、区)财政。财政部门和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农家书屋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自行改造的建设资金,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同时,可设立捐建捐赠平台,以冠名、通报表彰等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引导鼓励党政机关、工青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和国内外各界人士捐建农家书屋或向农家书屋捐赠出版物,各县(市、区)捐赠资金帐户各自设定,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监督。
  3、做好农家书屋出版物供应。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农村的实际,参照《福建省农家书屋出版物推荐目录》向当地新华书店采购农家书屋所需的出版物。新华书店统一供应农家书屋所需的出版物,负责送出版物到村。出版物供应以保本为原则,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各村根据限额订阅的报纸期刊归入农家书屋统一管理和使用。发动社会各界按照农家书屋出版物推荐目录向农家书屋捐书,捐赠的书籍由各级文化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会同组织单位做好配送。
  4、做好农家书屋的管理。各县(市、区)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培训考核机制,定期对书屋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书屋运营情况进行考评。文化部门还可依托图书馆组织对农家书屋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传授图书馆管理知识和技能。农家书屋每月开放的时间不少于30个小时,县(市、区)文化出版行政部门每年应走访一遍辖区内农家书屋,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每年应重点走访部分农家书屋,了解情况,总结经验,解决困难。
  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为加强全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平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组长:李录(市政府副秘书长),常务副组长:曾一帆(市文化与出版局局长),成员:张建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胡宗礼(市委农办副主任)、郑图强(市委文明办副主任)、吴振利(市发改委副主任)、张泽华(市科技局副局长)、廖运良(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彭福霖(市财政局纪委书记)、黄益江(市农业局副局长)、郑万平(市文化与出版局副局长)、徐子惠(市计生委副主任)、游小芬(省新华发行集团南平分公司副总经理)。
  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审定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和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指导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与出版局,主要负责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审定书屋选点,筹措安排和管理工程专项资金等。各县(市、区)也应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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