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工业园长沙组团综合服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南政综〔2008〕181号)
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审批〈长沙组团综合服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南工管综〔2008〕9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平工业园区长沙组团综合服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长沙工业园控规》),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沙工业园控规》确定的规划范围、规划定位、用地规模、布局结构和功能分区等。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予以严格控制、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二、长沙工业园位于西溪西岸,三面靠山,一面临江,生态环境良好,自然景观条件较为优越,在实施过程中应重点控制好沿江景观面,沿江绿化带控制宽度参照规划技术指标执行。工业排污治理应与工业项目建设实施“三同步”,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园区内地形较复杂,工程管线、用地竖向建设应本着“工程合理、因地制宜、景观美好”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项城市基础设施的同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