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州经济普查的通知
(黔东南府发〔2008〕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08〕8号)精神,现就开展第二次全州经济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
开展第二次全州经济普查,主要是为了全面了解我州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州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州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搞好经济普查,是履行政府职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的重要任务。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实施,保证质量,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经济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经济普查的对象:在我州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经济普查的具体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四)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三、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