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通知
(黔东南府发〔2008〕3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州委、州政府2007年11月21日在丹寨县召开的道路交通安全现场会议和2008年6月14日在凯里召开的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我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1-5月全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7起,死亡68人,同比分别上升34.58%和30.8%。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6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总量最多,分别占全州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2.3%和64.2%。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升”,排在全省其他地州市之前。道路交通安全已经成为我州安全生产的“第一杀手”。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往往重视的是国省干线的道路交通安全,而忽视了边远乡村的交通安全,导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出现管理“盲区”和“真空地带”,不同程度存在管理层面不全、不完整;道路通行质量差、标准低、事故隐患大,后期养护无法跟上,交通标志及安全设施严重缺乏;对农村运输车辆和农用机械管理不到位;对驾驶人员、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缺位,农民出行难、出行安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车辆超员、超速、超载和农用车非法载人严重,造成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因此,加强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集中开展综合整治,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已经十分迫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快速认清形势,清醒头脑,进一步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增强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措施,加强监管,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迅速开展综合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迅速扭转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双升”势头。
二、成立机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组织保障
州人民政府成立黔东南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张仕福(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政府副州长),副组长:石兴德(州政府副秘书长)、易承黔(州安监局局长)、温贵钦(州公安局局长)、吴汉碧(州交通局局长)、吴正江(凯里公路局局长)、陈龙(州交警支队支队长)、周南生(州农机中心主任)、严新国(凯里高管处处长),州公安、交通、监察、教育、经贸、物价、广电、交警、质监、工商、运管、农机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交警支队,由石兴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龙、周南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综合整治期间的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