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上半年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决定
(黔东南府发〔2008〕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年初,我州遭受了最严重的雪凝灾害,给全州工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但是,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工业经济取得了灾后恢复重建的全面胜利。按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大灾之年“任务不减,目标不变”以及在6月底前夺回受灾损失,确保工业经济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的要求,2008年4月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签订了《工业灾后恢复重建与发展目标责任书》,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州上半年工业经济基本完成省下达目标要求,取得了恢复性增长。为表彰先进,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在上半年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以及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6%的单位进行表彰。
一、一等奖(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剑河县、镇远县、天柱县、从江县、州级
二、二等奖(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