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灾后恢复重建的建设任务和内容
(一)供水
城区:恢复管网599.63公里,闸阀32620个,水表58751个,高位水池9座,消火栓240套,水泵6台,加氯机1台,流量计1台。
建制镇:恢复90个建制镇管网498.86 公里,水表11.3万个,闸阀1901个及配件。
乡集镇:恢复管道48.83公里,水表1443个,闸阀315个。
(二)污水处理:恢复SBR池上溶解氧计及传感器4套,PH计及传感器5套,在线分析仪1台。
(三)城区道路及其它:恢复路面50万平方米,排污管道8.7公里,路灯1301杆,道路监控系统22套,行道树11220棵,园林绿化6.68万平方米。
(四)风景区基础设施及其它:恢复景区道路10.5公里,供水管8600米,水泵5台,水表1780个,景观建筑及景区房屋33720平方米,行道树840棵,园林苗圃380亩,森林植被5000亩,公厕26座。
(五)燃气气库:各县按照规范标准,在年内各建设一座200立方米容量的气库。
四、灾后恢复重建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供水
城区:3月10日前,完成管网、电线维修及重点县市管网检漏工作;3月20日前,完成水表、闸阀等设施设备安装工作;3月底前完成管网恢复工作;4月底完成水池恢复重建工作。
乡镇:3月20日前,完成管网(管道)修复工作;4月20日前,完成水表、闸阀安装工作;4月底前全面完工。
(二)污水处理
3月10日前,完成凯里污水处理厂设备维修及安装工作。
(三)城镇道路
3月10日前,完成路面清理及材料准备工作;3月底前,完成碾压、摊铺工作;4月底前全面完成维修工作。
(四)路灯、园林绿化
路灯:3月底前完成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园林绿化:3月10日前,完成冻伤树木及植物的松土、施肥、扶壮工作和断枝树木修剪、修整工作;3月底前完成冻死的植物、树木更换工作;4月底前完成全面恢复工作。
(五)风景区基础设施
3月中旬前,完成供水设施及行道树恢复、更换工作;4月底前,完成景区道路恢复工作;5月底前完成景观建筑、公厕及园林苗圃等方面的恢复工作。
五、灾后恢复重建实施的责任主体和具体工作措施
(一)责任主体
城区供水设施:17个市(县、区)建设部门(市政、城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