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黔东南州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黔东南州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8〕3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黔东南州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再勇(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梁承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王德玉(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姜学东(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 员:刘太安(州长助理、州农办、扶贫办主任)
      吴先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 健(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解生(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龚校军(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孝云(州发改委主任)
      王安邦(州民委主任)
      杨建军(州民政局局长)
      李正相(州财政局局长)
      吴 春(州建设局局长)
      龙义铨(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汉碧(州交通局局长)
      古亚平(州水利局局长)
      吴锡锋(州农业局局长)
      邓锦光(州林业局局长)
      袁 刚(州文化局局长)
      李明德(州监察局局长)
      吴 明(州审计局局长)
      肖云慧(州统计局局长)
      陈安平(州国税局局长)
      戴传江(州地税局局长)
      王国利(武警黔东南消防支队支队长)
      朱建华(州残联副理事长)
      冉龙军(省农村信用社黔东南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府办公室,王德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先佳、罗 健、杨解生、龚校军、吴 春、杨建军、李正相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规划设计建设组、资金协调管理组三个工作组,组长分别由州民政局吴兴元、州建设局石信怀、州财政局龙国际同志担任,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