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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黔东南州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时间步骤
  (一)启动阶段(3月12日-3月22日)
  各地要完成“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选点确定工作,根据《黔东南州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意见》的工作标准和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拟定具体《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
  (二)全面落实阶段(3月23日-5月31日)
  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将创建的各项工作按职责、按标准、按要求全面落实,力求创建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创建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州打传办公室,州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进行检查验收。
  四、具体措施
  (一)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发放“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群管制度。要将派出所、工商所、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布,随时保持畅通,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基层组织能迅速掌握辖区内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各社区(村)要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社区(村)内出租屋、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使社区(村)内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商部门要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公安部门要建立违规房屋出租业主黑名单。相关执法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社区(村)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村)。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每个社区(村)要有宣传拦,内容包括《禁止传销条例》、地方政府打击传销公告、违规房屋出租业主处罚案例、打击传销的图片及漫画等。每栋房屋每单元一楼门口要有警示牌,内容为打击传销的警示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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