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黔东南州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8〕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黔东南州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制定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措施。
(三)协调处理农村危房改造的重大问题。
(四)监督指导全州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报批。
(五)检查督促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再勇(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梁承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王德玉(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姜学东(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 员:刘太安(州长助理、州农办、扶贫办主任)
吴先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 健(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解生(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龚校军(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孝云(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安邦(州民委主任)
杨建军(州民政局局长)
李正相(州财政局局长)
吴 春(州建设局局长)
龙义铨(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汉碧(州交通局局长)
古亚平(州水利局局长)
吴锡锋(州农业局局长)
邓锦光(州林业局局长)
袁 刚(州文化局局长)
李明德(州监察局局长)
吴 明(州审计局局长)
肖云慧(州统计局局长)
陈安平(州国税局局长)
戴传江(州地税局局长)
王国利(武警黔东南消防支队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