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落实全省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依法行政决定暨政府法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科技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全省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依法行政决定暨政府法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于8月5日召开,会上,省委常委、副省长张昌平同志对全省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及政府法制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为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结合我厅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法制学习培训、宣传的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法制学习制度。每年要组织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1-2次,请有关领导、专家和有实践工作经验的同志授课。各单位要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时间可自行安排,机关党委、各支部和法规部门负责检查。
2、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培训对象包括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有科技管理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等。
3、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国家和科技部以及与科技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以后,要在两个月内由各单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普遍培训一次。
4、建立考核制度。每年年底将厅直属单位以及厅各有关处室的法制学习培训年度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其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创新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
1、逐步建立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轨道,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2、合理划分决策权限,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与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健全并落实重大事项决策事前论证制、事中票决制、事后责任制。
3、强化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不断完善决策公示制度、决策听证制度、决策评估制度、决策失误问责制度,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并根据反馈评估情况,适时调整、完善相关决策。研究探索将依法决策、落实重大决策情况纳入机关绩效评估考核体系的办法和途径,依法落实决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