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点控制区域的混凝土搅拌企业、沥青搅拌企业在奥足赛期间全部停止生产供应。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3.重点控制区域内街路每天要进行2次机械化吸尘式清扫,并在上午和下午各洒水抑尘1次;其他建成区内一级街路要全部实施机械化吸尘式清扫,并每天洒水抑尘1次。此项工作由市城建局负责。
4.三环内的煤、灰(渣)、沙土等易生尘物料堆全部实施防尘覆盖或密闭存放;重点控制区域内裸露地面全部实施绿色覆盖。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二)煤烟污染控制。
1.治理冒黑烟。全部取缔建成区内的原煤散烧小炉灶,7月26日前完成全市冒黑烟单位的整治,逾期未完成治理和有冒黑烟隐患的污染设施在奥足赛期间一律不得使用。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2.关停污染企业。在7月26日前完成小水泥、小铸造、土法制砖和土法木材干燥窑等61家工艺、产能落后污染企业的关停。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3.实行临时降荷减排措施。沈海热电厂、炼焦煤气厂、抗生素厂、重型机械厂、沈阳热电厂、沈飞公司等排污大户实行生产调节,在奥足赛期间安排设备检修和降低负荷运行。此项工作由市经委负责协调。
4.对建成区内道路两侧的露天烧烤进行清理取缔。此项工作由市行政执法局负责。
(三)机动车污染控制。
奥足赛期间货车、拖拉机、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通行管理按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执行;禁止无沈阳机动车环保绿色标志的车辆驶入浑南奥体中心及周边区域(南起浑南中路、北至浑南四路,东起天成街、西至天坛街);所有运输残土、沙石、水泥的车辆禁止进入重点控制区域内行驶。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
(四)噪声污染控制。
1.加强建筑施工扰民噪声的监管。奥足赛期间,禁止三环内所有建筑工地的夜间(晚22:00至晨6:00)施工作业。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建委配合。
2.整治涉奥场所周边噪声环境。8月5日以前,完成对全市工业、三产等固定噪声源的整治,确保固定噪声源达标排放。奥足赛期间重点控制区域内噪声超标的固定源停止生产经营。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3.加强商业噪声整治。太原街、中街等17条商业集中街路的所有商家必须在7月底前全部拆除对外播放音响设施,停止进行噪声扰民的商业活动。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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